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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3-18点击量: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为了合理使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经费,体育中心特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费来源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中第三条第二类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按每学期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规定按11元/每生核拨。

二、使用范围

1、仪器维护、保养、维修等

2、测试、指导及管理等工作人员劳务支出

3、科学研究、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后期科学跟踪研究

4、学生缓、补、重测等劳务支出

5、测试指导书、墙报宣传材料制作

6、购买易耗品器材

三、劳务发放标准

目前按照体育中心制定的《健康测试劳务标准》发放,如果下拨经费有变化,将重新制定标准。

四、核发时间

每学期根据学生健康测试工作计划安排,每学期完成测试工作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

五、其它

1、如有其它变更,上报领导审批

2、本办法自2010年9月30日起实行

3、本办法由体育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