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的相关精神,为了合理使用军训经费,结合军训工作的实际内容,特制定军训经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费来源
根据学院财务的相关规定,按每生95元进行核拨。
二、使用范围
1、承训费
2、教官住宿、餐饮、招待等支出
3、工作人员劳务支出
4、用品、用具、器材购买
5、综合管理、宣传费用
6、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励;奖品、证书
7、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支出
8、其它开支
三、支出基本标准
1、承训费:学生人数*4-5元/天
2、教官住宿:按实际住宿标准
3、教官伙食标准:35元/天/人
4、教官水、药品等支出:10元/天/人
5、教官纪念品标准:战士,100元/人,军官500-800元/人
6、学生奖品标准:30元/人
7、宴请标准:50元/餐/人
8、本院承训人员劳务标准:100元/天/人
9、其它开支:视情而定
目前按照以上标准发放,如果下拨经费有变化,将重新制定标准。
四、核拨与报销
体育中心计划安排学生军训工作,财务处核拨军训专项经费。所有票据都由体育中心“一支笔”审核签字后,方能到财务处报销。
五、其它
1、如有其它变更,上报领导审批
2、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
3、本办法由体育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