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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运动队教练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8点击量: 

(与浙江财经学院共建期间使用该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财经学院运动队训练工作管理办法》,提高我校竞技运动水平,尤其是要全力以赴地做好迎接省第十三届大运会各项比赛的训练工作,使我校体育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能符合当前校区岗位分设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而推动我校体育运动队更好、更稳定的发展,特对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进行补充说明,并作运动队教练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老师仔细了解并作出及时申报。

一、主教练、助理教练员聘任

由于岗位分设,运动队训练工作面临新情况、新要求,根据运动队训练工作管理的实际需要与总体部署要求,我部将在每年8月对所有运动队的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进行新一轮聘任。各运动队的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部门邮箱。根据申报情况,经两校区主任会议讨论并审定最后人选进行聘任。如遇原教练员没有或无法履行岗位职责,体军部有权对教练员实行解聘。

二、运动员选拔和训练

1、运动员选拔

鉴于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要求,实行一校制参赛制度,由此运动员的选拔工作还是按照原来教练员的选拔要求和方法进行选拔,但在选拔时间和地点安排上需要两校区相互协调配合。

2、训练管理

由于两校区之间的地域、交通、学生课程安排及教练员自身授课情况等诸多因素给运动队训练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需要对训练计划及组织落实作出更周密的安排。由此,申请主教练者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也需上交运动队训练的初步计划,对训练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予以一定的思考,作出一些设想与建议。

三、运动训练管理和津贴

两校区任何教练员均按照《浙江财经学院运动队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执行,做好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以及根据办法取得相应的训练及奖励津贴。

四、申请时间

申请主教练及助理教练的各位教师于每年7-8月份,将申请递交至部门邮箱。

五、其他

本通知适用两校区的全体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