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职工请假制度和考勤办法》,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请假手续
1、全体教职工的考勤工作由部办公室负责。
2、教职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或因病因伤需休息者,可以申请假期。
3、申请假期应履行请假手续,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部办公室并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假期开始后2天内托人代办或补办手续。
4、教师假期一天至两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的请假由部主任审批,部主任的各种假期由主管院长审批。
5、办妥请假手续后,需要代课、代训和代办工作的要办好移交工作,请假到期的次日及时回部门销假。
二、请假期限与待遇
1、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期限和工资待遇,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2、事假、病假的内部奖金按《部资金分配办法》执行。
3、参加社会体育活动,每年不超过30天(不含休息日),外出期间停发部内奖金。
三、对旷工的处理
1、未办理请假工作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参加学院及部门安排的各项活动。
3、请假期满未到岗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手续,事后又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4、请假理由经查是编造情况欺骗组织的。
5、在未经部门同意,利用请事、病假在外谋取收入的,严重影响教学工作。
6、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7、对旷工的处理,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和部门评优,分配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办法
1、教师:以部授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等为考勤时间。
2、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秘书及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按作息时间考勤。
3、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原则上实行一年的坐班制。
4、行政人员因执行部门派出的共作任务而占用公休日及晚上参加竞赛活动的,由部门发给调休单。教职工可持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补休。调休单在学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