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6-22点击量:
体育部各教研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浙财院东[2011]92号)和《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20]4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体育部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请各教研室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体育部
2020年6月22日